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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  2008年09月6日 星期六


信    访    须    知


尊敬的价格举报人:

  为了使您的价格举报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调查处理,请仔细阅读并按以下事项进行价格举报:

  一、举报的内容应当属于成都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职责管辖范围。

  二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应为两年内发生的;超过两年的应提供价格违法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相关证据。

  三、当您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时,应当提供以下内容:

  1、被举报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
  2、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事实及相关原始证据。

  3、您的真实姓名、住址及联系方式。

  如果您的价格举报被受理,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》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。

  投诉地址:成都市方正东街58号309室

  投诉电话:12358-3

  传真电话:(028)86950094

  邮政编码:610017

  电子信箱:12358@ccpi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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